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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me
- 1. 第四章 法罗马
• 学 目习 标
法的 史 展(十二表法、市罗马 历 发
民法与万民法、法学家法、裁判官告示
、 士丁尼的法典 纂)查 编
私法的体系及基本内容罗马
法 后世立法的影响及原因罗马 对
- 5. (一) 法的形成与 展罗马 发
• 王政 期时 (前 8 世 -前纪 6 世 )纪
• 共和前期(前 6 世 -前纪 3 世 )纪
• 共和后期(前 3 世 -前纪 27 年)
• 帝国前期(前 27 年- 3 世 )纪
• 帝国后期( 3 世 -纪 476 年)
帝国 期东罗马 时
- 10. 塞尔 斯的改革维乌
• 把 的全体自由民按 多寡 分罗马 财产 划 为
六个等 ,作 征兵和 税的基 。级 为 纳 础
• 取消原先三个部落的 分,把整个划 罗马
按照地域 分 四个部落划 为
- 16. 十二表法( 1 )
• :公元前时间 451 年-公元前 450 年
• 背景:平民与 族的斗争在法律上的成果贵
• 制定:学 希腊, 成十人委 会习 组 员
• 体系:后 表是 前十表的 充两 对 补
• 内容:妥 的 物协 产
• 意 : 第一部成文法义 罗马
- 18. 十二表法(目 )录
第一表 传唤
第二表 理审
第三表 行执
第四表 家 权长
第五表 承和继 监护
第六表 所有权和占有
第七表 土地和房属
(相 系)邻关
第八表 私犯
第九表 公法
第十表 宗教法
第十一表 前五表的 充补
第十二表 后五表的 充补
- 26. 居里厄斯 · 撒(恺 1 )
布 托斯:鲁
他肯定已死到 了,至于我,我没有什么个临头
人的原因要反 他,只是 了大 的利益:他将对 为 众
戴上王冠, 会不会改 他的天性,是一个 。这 变 问题
光明媚的日子,会孵出蝮蛇,所以行人必 提阳 须
防。 他戴上王冠,那 我 等于 他按上一个让 样 们 给
毒刺,他可以用 毒刺随意加害于人。一旦威权这
与怜 分道 ,威权就会被 用; 起 撒,悯 扬镳 滥 说 恺
在的,我 没 他什么 候只凭感情支配说实 还 见过 时
,而不受理智的 束。约
- 27. 居里厄斯 · 撒(恺 2 )
但根据通常的 ,微 是野心的 梯。攀援经验 贱 阶
者仰起的 , 是朝向 梯子。当他一旦登上脸 总 这
最高一 ,便 身去,把背 着 梯,只级 转过 对 这 顾
放眼云霄,嗤之以鼻。 撒何 不会 ?所恺 尝 这样
以,惟恐他如此,必 有所提防。他目前的行须
不成我 反 的理由,由此就得 :为构 们 对 这样说
照他 在的地位,若再 大权力,便会走向现 扩 极
端。因此,且把他当作一 蛇蛋,一旦孵出便颗
会 出害人本性,不如趁他 在 里便将它显 还 壳 杀
死。
- 35. 帝国后期
1 、 帝国的衰落罗马
• 多米那特制 、四帝共治制
• 帝国分裂 、西 亡罗马灭
2 、 私法 展的特点:皇帝敕令地位罗马 发
的上升 。
• 敕 、敕裁、敕示、敕答谕
• 法典 纂 :《狄奥多西法典》编
- 39. 帝国 期东罗马 时
1 、 帝国东罗马
2 、 私法 展的特点罗马 发
—— 国法大全的 纂编
( 1 ) 士丁尼查
( 2 )国法大全
- 45. 法 展 表罗马 发 简
共和
前期
十二表法
451 -
450BC
元老院决议 各 会制定的法律种议
共和
后期
内事最高裁
判官 367BC
外事最高裁
判官 242BC
254BC 科 卡 士伦 纽
帝制
前期
皇帝敕令
130 - 138AD 哈德良帝
《最高裁判官告示 》汇编
212AD 卡拉卡拉帝
特 解答权许
五大法学家
[ 法学昌明 期时 ]
帝制 《狄奥多西法典》 426AD 《学 引说 证
- 46. 法的法律分类罗马
公法:与国家 有 的法律组织 关
私法:与个人利益有 的法律关
市民法: 固有的, 适用于 市民的法罗马 仅 罗马
律
万民法:外邦人相互 、外邦人与 人 的间 罗马 间
法律
自然法: 整一切 物的法律调 动
成文法 / 不成文法
市民法与 官法长
- 49. 人法罗马
人:自然人 / 法人
自由权 人格大 等减
人格 市民权 人格中 等减
家 权 人格小 等长 减
法人:社 法人团 / 法人财团
家庭:家父
婚姻:有夫权婚姻 / 无夫权婚姻
- 51. 法罗马债
的概念:法 ; 付行债 锁 给 为
物权与 权的区分债
契约
的 生原因 准契 :无因管理债 发 约 / 不当得
利 监护 / 遗赠 / 共有等
私犯
准私犯
- 53. 法定诉讼 程式诉讼 特别诉讼
时
间
盛行于共和国
前期
盛行于共和国后期
和帝政前一百年
帝国后期唯一的 制诉讼
度
适用
范围
只适用 市罗马
民
适用于 市民与罗马
非 市民罗马
适用于 境内全体自罗马
由人
诉讼
段阶
整个程序分为
法律 与事审查
实审查
整个程序分 法律为
与事审查 实审查
只有一个 段诉讼阶
法官 由民 的承选 审
官判决
裁判官主持法律审
,承 官主持判决审
皇帝 自任命的官吏担亲
任法官
诉讼
特点
特 究形式别讲
主 , 小的义 极
形式 都将错误
致失 。导 败
裁判官通 程过记录
式 得了造法大权获
。
允 告密、逼供拷打取许
;秘密 行;由官府证 进
强制出庭和 行; 面执 书
地位 重;无需渐 诉讼费诉讼法
- 54. 法的 及其影响罗马 复兴
• 法的罗马 复兴
• 法 后世立法的影响罗马 对 体例 例子为
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,第一次以武力,第二次以罗马
宗教(指基督教),第三次以法律。武力因 帝国罗马
的 亡而消失,宗教随着人民思想 悟的提高、科学的灭
展而 小了影响,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 和平、发 缩 为
最 持久的征服。 ——耶林为
• 法之所以 后世立法 生如此巨大影响的罗马 对 产
原因
- 55. 法罗马 复兴
11 - 13
世纪
意大利
波 那伦
注 法学派释 伊 留斯纳
阿佐
14 - 15
世纪
意大利
波 那伦
法学派评论 巴尔多鲁
巴尔杜斯
16 - 17
世纪
法国 人文主义
法学派
居 斯亚
德纽
18 - 19 德国 潘德克顿 尼萨维
- 58. 《 士丁尼法学 梯》与三 制查 阶 编
法国民法典:
人
及 于所有权的财产 对
各 更种变
取得 的各 方法财产 种
士丁尼法学 梯:查 阶
人法
物权法
权法债
法诉讼
- 59. 《 士丁尼学 纂》与五 制查 说汇 编
士丁尼学 纂查 说汇
:
(头编 1 - 4 )
判(审 5 - 11 )
物( 12 - 19 )
交易( 20 -
27 )
嘱(遗 28 -
35 )
承(继 36 -
44 )
德国民法典:
总 则
权债
物 权
属亲
承继
潘
德
克
顿
法
学
- 60. 思考题
• 比 古 的共和制与雅典的民主制试 较 罗马
,并思考古 共和国的最大 点是什罗马 优
么?
• 探 法律(私法) 的原因。试 讨罗马 发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