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 校園實驗室-鋼瓶安全管理
不同氣體鋼瓶可能的危害
危害
種類
釋壓傷害 火災爆炸 窒息 中毒 低溫凍傷
乙炔 v v v
空氣 v
氬氣 v v v※
二氧化碳 v v v v※
氦氣 v v v※
氫氣 v v v v※
氮氣 v v v※
氧氣 v v★ v※
丙烷 v v
反應性高壓氣體 v v v v
★:加速燃燒作用;※:高壓液化氣體,資料來源: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莊侑哲副教授
鋼 瓶 外 觀 顏 色 與 其 氣 體 種 類
氣體鋼瓶之儲存規定:
鋼瓶儲存室應為通風良好之專用單棟式平房或以擋
牆與其他工作場所隔離之平房,均為不燃性材料構
造,屋頂為輕質材料,並應保持溫度在攝氏四十度
以下。
鋼瓶儲存室應依照其內部地面面積大小,保持附表
二規定之安全距離。但儲存室周圍為厚十二公分以
上,高二公尺以上之鋼筋混凝土牆壁(縱橫鋼筋直
徑均為九公厘以上,間格各為四十公分以下)時,
且儲存面積在八平方公尺以上者,其安全距離可依
附表二數值二分之一計算,面積未滿八平方公尺者,
可免取安全距離。
鋼瓶儲存室應設適當之通路。
不同種類之高壓氣體鋼瓶或空瓶,應分別儲存。
儲存場所附近五公尺以內不得有易燃物。
鋼瓶應直立併列,採取適當之固定措施,但臥式鋼
瓶不在此限。
氧氣鋼瓶與可燃性氣體鋼瓶應保持至少十尺以上之
距離。
可燃性及助燃性高壓氣體鋼瓶儲存室內部之照明設
備及其他電氣設備,應為防爆型設備。
儲存場所除計量器等作業工具外不得放置其他物品。
儲存場所應有適當之消防設備及警告標誌。
貯存可燃性氣體或有毒性氣體或有毒性氣體之鋼瓶,
遇有洩漏時,檢驗處理人員應將該鋼瓶移至空地,
以適當工具柔和旋緊處理之,嚴禁敲打,對無法處
理者,即交回製造單位處理或廢棄之。
有毒性氣體之儲存場所,進入人員應戴適當之呼吸
器材或防毒面罩,場外應派人監視,並應配備必要
之救援器材以備緊急救助。